不可否认,证券市场的日益火爆、银行理财产品的持续热销、保险理念的逐步普及以及基金对股票市场的主导作用,都意味着中国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努力正在取得实质性成果。但西方成熟市场的经验告诉我们,要成为一个金融市场能够持续繁荣的经济大国,中国必须走出投资者教育的误区。
误区一:投资者教育就是风险教育
目前,无论是以证监会为代表的市场监管者,以深沪交易所为代表的市场组织者和自律机构,还是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为代表的服务者,其热火朝天的投资者教育运动的主题几乎都停留在“后果自负”的风险警示上。诚然,风险教育是投资者教育不可或缺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所有投资者在做出重要投资决定以前应该完成的必修课,但是,有了风险自负的警示绝不意味着投资者教育就万事大吉了,更令人担忧的是,国内的风险教育有朝着让金融服务机构获取一个单方面免责牌方向发展的危险趋势。
从美国的实践看,狭义的投资者教育可能仅涵盖以建立投资组合为目标的个人理财规划知识普及,而广义的投资者教育,则是以提高消费者和投资者的金融行为决策能力为目的的综合金融知识(Financial Literacy)教育。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个人财务预算平衡管理知识 年轻人和低收入者最为迫切的需求在于学习量入为出的个人消费模式以及如何避免陷入信用卡借款一类的高利贷泥潭等方面的知识。换言之,这些人首先必须学会如何成为一个有节制的消费者和有纪律的储蓄者,然后才有可能成为理性的投资者。
自住房屋和个人信用信贷知识 对于绝大多数中产或以下阶层而言,自有住房是其一生辛勤奋斗的目标和终极物质财富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住房的巨大资本支出和长期稳定升值的特征意味着适当的信贷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过于依赖自有资金而延迟利用信贷,我们很有可能因为收入水平的提高步伐跟不上房价上涨的节奏而永远被市场抛弃;相反,如果不自量力地盲目借贷,我们则有可能因为承受不起按揭贷款的定期付款压力而不得不中途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对居民房地产的投资、经营、物权及相关信贷基础知识的认知程度,直接关系到个人金融的成功与否。尤其是在我国,投资渠道还十分狭窄,投资产品的选择还非常有限,广大民众对房地产的需求还非常旺盛,有关房地产和个人信贷知识的普及教育就显得更为必要。
个人生活中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财务规划知识 古人云:“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当今万事多变的世界里,我们同样需要对家庭、健康、事业以及外部环境可能发生的突发性负面事件作好心理和财务上的准备。应急财务规划知识不仅仅包括储备现金的管理技巧,可能还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对策略和心理咨询等方面的知识。
子女教育经费的筹划和管理知识 对于为人父母而又依赖于工薪收入的投资者而言,如何努力保证让有能力的子女不至于因为财务承受力上的原因而中止学业或者降低就学标准是一项极大的挑战。雪上加霜的是,中国的教育体制一直处于动态变革的过程中,教育成本支出的短期预测和长期预期几乎都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因此,子女教育理财知识普及的任务恐怕不是保险代理等中介人士所能够独自担当得起的,市场设计者、监管者、其他金融服务提供商和投资者都需要各尽所能。
退休规划的相关财务知识 随着市场经济成分的逐步增强,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传统的儿女养老模式将很快被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养老和个人自助养老相结合的模式所取代。及早规划,对于退休日遥遥无期的年轻人来说尤为重要。规划得越早,被用作退休的储蓄金的投资期限就越长,它被配置在股票等长期收益率较为优越的风险类资产上的时间就越长,取得较高收益的机会就越大,投资者的退休生活就越有保障。
创业与小企业管理知识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创业的活跃程度和小企业的数量往往预示着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未来的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力。同时,创业者和小企业主往往缺乏必要的经营管理、企业财务、劳动用工、税务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为此,西方国家的各级政府、地区性商务促进组织或者行业性协会都非常重视对创业者和小企业主的培训和其他扶持。
金融隐私保护和预防金融欺诈知识 现代金融服务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对自助服务终端、专业软件、呼叫中心系统和互联网等技术的严重依赖。不幸的是,一些金融服务机构甚至将涉及客户隐私乃至个人身份识别的资料提供给外包服务商或者出售给金融营销商。更有甚者,金融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的技术含量也随之水涨船高,花招也不断推陈出新,让一般的消费者或者投资者防不胜防。这就意味着,加强有关保护个人金融隐私、预防账户盗窃和躲避金融诈骗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十分迫切。
投资的收益预期和风险管理知识 如果我们把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生活方式、税负等全部规划好了,隐私保护和预防欺诈的措施也采取了,顺理成章的下一步就是积极稳妥地进行投资管理。在教育投资者时,我们不仅仅要强调对市场波动性风险有正确的认识,而且更要强调对市场的回报必须有一个理性的预期。有些过度自信的投资者由于低估了市场风险,对风险类资产配置不足或者在同一资产内组合不够分散而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而有些投资者则由于高估了市场风险,不敢将资金配置在股票和房地产等资产上或者配置过于保守而不能充分分享这些资产所带来的长期良好收益。同样,认知程度不足的投资者容易错误地将过去一两年的短期市场回报当成该类资产的长期预期回报,并据此而追涨杀跌,最后的结局要么是高位套牢,要么是痛失良机。
消费者或者投资者权益及维护知识 国内一个较为奇怪的现象是,消费者或者投资者对自己享有的权利认知不足,因而维权的意识也不够强烈。较为典型的例子包括股票投资者不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基金受益人对基金偏离基金契约的投资范围等约定沉默不语,以及业主对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逆来顺受等。殊不知,对自己权利的漠不关心,不但会让自己成为市场不法行为或者不合理制度的直接受害者,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会进一步纵容不法奸商或者行政滥权者的侵权行为。
富人的基本礼仪和道德修养知识 国内媒体上常有中国游客在海外的不雅行为招致当地居民反感的负面报道,为此,政府也在努力开展国民素质教育。笔者以为,畏于海外的严刑酷律,这些游客的言行举止实际上已经非常收敛了,他们的粗陋无礼在国内表现得更为淋漓尽致。别的不谈,单从马路上横冲直撞和乱停乱放的汽车上就可以看出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确实需要接受最基本的礼仪知识和起码的道德修养教育。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多数国人有着梦想致富而又鄙视富人的矛盾心态的原因?
可见,真正意义上的投资者教育并不仅仅局限于风险意识的培养和风险后果的警示,而是一个全面的个人财务基础知识体系的普及和公民道德素质随财富水平而不断提升的过程。
误区二:投资者教育的对象就是投资者
从字面上理解,投资者教育必然是面向投资者的。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的资本资产市场还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我们仍然在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市场一些较为初级的产品、理念和方法。因此,我们市场的设计者、监管者和从业者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道德水准的进步速度可能还不能适应市场的迅猛发展。相关业者素质不高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市场中存在的大量制度性缺陷严重妨碍了投资者教育的效率。除了权证被恶炒、新股上市首日非正常交易、新基金抽签认购等离奇现象以外,我们不难发现:
- 由于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销售、管理和赎回费率上的“一致行动”所导致的高昂成本,有关基金定期定额长线投资教育的理论依据顿显苍白无力。
- 由于转托管程序上人为的滞后效率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暂停申购”权利,导致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价格经常严重偏离净值。事实上,LOF对应的所谓Listed Open-Ended Fund的英文名称在西方金融领域是非常罕见的。原因何在?因为主动型基金的投资仓位和组合明细只是每季度对外公布一次,因此,所谓的基金净值和价格之间的实时套利机制压根就不存在。如果我们再人为地将转托管生效时间往后押成T+2,并允许基金公司暂停场外申购的话,实际上是在人为制造额外的风险,并进一步恶化了市场的低效率。
- 由于企业年金或者社保基金在运作程序上的不透明,而且年金或社保基金资产没有做实到受益人的个人账户,投资者的退休规划热情不高也就情有可原了。
- 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限制,许许多多的农民工匠一辈子的血汗钱用来在偏远的农村建造几乎毫无升值潜力的自用住房,如果将相同的资金在他们打工的城市里投资买房的话,中国的贫富差距可能还没有这么悬殊。
因此,我们在对投资者进行教育之前,应该先对监管者和从业人员进行更为系统和深层次的操守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教育。毕竟,没有好老师是教不出好学生来的。
误区三:实施投资者教育的主体应该是交易所、证券商和基金
目前国内投资者教育运动开展得比较火热的,恐非交易所、证券商、基金和他们的行业组织莫属了。更为蹊跷的是,许多的证券商和基金公司实际上是在打着投资者教育的旗号推销自己的产品。由于明显的利益冲突原因,证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所推行的投资者教育缺乏公允性和客观性是必然的。而目前交易所既有业务上的绝对垄断地位,又有控制和监管上的类行政权力,它们从事投资者教育的内在驱动力是非常之小的。
那么,谁最适合从事投资者教育呢?首先,从受益层面看问题,投资者教育关系普惠国民的公共利益,理应由各级政府的不同部门以公共财政资金来完成这一神圣义务。其次,从专业上的权威性来讲,投资者教育应该是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能够胜任的一项光荣任务。再次,从影响力和渗透力来看,电视、电台、报纸、杂志和互联网是再好不过的渠道。最后,从中立性和客观性来看,由专业性慈善团体或者独立的第三方投资顾问来具体执行和 实施投资者教育方案,不会有经济上的利益冲突。
总之,中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够发达,监管效率也有待提高,投资者的知识和经验还十分欠缺,投资者教育任重而道远。只有依赖于政府主导下的以投资者利益为重的多层次、全方位和持续不懈的努力,我们才能在投资者教育上见到实效。也只有通过千百万知情投资者的参与,我们的资本市场才能够长期稳定繁荣。